一審法院認定事實:彭**與李**之父李振喜系同母異父之弟兄,李振喜之母劉進彩攜幼年李振喜入崖頭街道辦事處后密文村,與本村彭進升結婚開始共同生活,婚后共生育子女五人,按出生時間順序分別為:彭**(女)、彭**、彭永進、彭**、彭永芳(女)。李振喜、彭**、彭**、彭**、彭永芳相繼結婚成家,彭永進一直與其母共同生活且終生未娶。彭**及彭永進、彭永芳與其母共同生活期間,先后新建房屋一棟和利用祖宅拆舊翻新一棟新房,上述子女結婚成家前,其父親彭進升去世。****年**月14日,彭**將其本人戶口遷至尋山青魚灘漁業公司。同年3月18日,彭**結婚成家,,居住在翻建的新房彭**在此房居住約一年左右,彭**將家搬至青魚灘居住,彭**搬走后,其房屋由彭永進經管使用。1989年,彭**在青魚灘村建造了一棟新房。1991年土地行政管理部門對農村房屋進行宅基地登記時,該兩棟房屋均登記在彭永進名下。1999年彭**之母劉進彩去世,2006...(本文書還有2902字未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