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金**未作答辯。
被告華農財產****南分公司辯稱,1、涉案車輛在我公司投保交強險、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100萬,請求核實承保車輛的行駛證、駕駛證、保單原件等是否在有效期內,駕駛證、行駛證審驗是否合格,駕駛證與準駕車型是否相符,是否醉酒等,查明是否存在交強險免賠的情形,如涉及交強險免賠、拒賠情形,我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僅在交強險內墊付搶救費用,并保留向侵權人的追償權。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豫p×××**號車輛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依照我公司承保車輛投保的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條款第二十四條第(三)項第1條規定,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號牌被注銷的,或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保險人不負責賠償。2、原告應就其訴訟請求的各項內容提供合法、合理的證據及計算依據,其不真實、不合理的證據及客觀性、關聯性不充分的證據不應予以采信。事故發生后,我公司于****年**月10日在交強險內為受害人墊付搶救費用一萬元,對于該部分費用應...(本文書還有2100字未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