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法院認定事實:國華公司與森普公司系多年合作單位,兩公司自****年**月合作至****年**月產生分歧并中斷業務往來。2011年森普公司曾起訴國華公司買賣合同(拖欠貨款85963388元)案,后本院判決國華公司給付該筆貨款,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并執行完畢。國華公司于****年**月在河北高院起訴森普公司返還不當得利糾紛一案,案件標的11000萬元,并申請保全森普公司財產5000萬元,河北高院于****年**月2日做出(2013)冀民二初字第19-1號民事裁定,凍結森普公司銀行存款人民幣5000萬元或查封其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訴訟中森普公司提起反訴,同時提出財產保全,申請保全國華公司6600萬元財產,河北高院做出(2013)冀民二初字第19-3號民事裁定,查封凍結國華公司的土地、房產及銀行賬戶。****年**月9日河北高院查封國華公司冀唐國用(2010)第2088號土地使用權,凍結建行唐山高新技術開發區分理處13×××56賬戶,金額1000萬元;中信銀行唐山分行營業部7235...(本文書還有1337字未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