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方**、陳*因與被上訴人陳**、原審第三人楊**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2020)閩0302民初4917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年**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方**、陳*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潘碧霞、潘元風、被上訴人陳**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陳祖偉到庭參加訴訟。原審第三人楊**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方**、陳*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駁回陳**的全部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一、一審法院對《債權轉讓協議書》的真實性予以確認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應當予以改判。一審中,方**...(本文書還有10899字未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