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陳**因與被上訴人陳*、陳**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法院(2020)閩0303民初3540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年**月8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陳**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劉心洋與被上訴人陳*、被上訴人陳**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潘碧霞、潘元風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陳**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或改判支持陳**一審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一、陳*轉賬給陳**的所有款項均系陳**委托陳*代收、代保管的加油站分紅款,與涉案借款無關,一審未予認定系錯誤。陳**自****年**月起至****年**月投資多...(本文書還有11318字未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