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淮北市***經營部(以下簡稱中亞建材經營部)與被告孫**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年**月16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于****年**月30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中亞建材經營部的經營者王**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代根軍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孫**經本院公告送達開庭傳票,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中亞建材經營部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判令孫**支付中亞建材經營部貨款86830元及利息(從起訴之日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即年利率3.85%計至付清貨款之日止);2.訴訟費用由孫**承擔。事實和理由:中亞建材經營部在淮北市盛世商貿城經營管材、管件等建材。孫某多次從中亞建材經營部處購買材料,****年**月20日,孫某向中亞建材經營部出具結算單,內容為“淮北經濟開發...(本文書還有1725字未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