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王**因與上訴人河南寶***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于****年**月10日向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院審理后于****年**月3日作出(2020)豫1481民初460號民事判決,王**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審理后于****年**月9日作出(2020)豫14民終3327號民事裁定,發回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重審。該院重審后于****年**月3日作出(2020)豫1481民初8008號民事判決,王**、寶泰公司均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訴人王**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葛建平,上訴人寶泰公司之委托訴訟代理人萬繼先、劉...(本文書還有11880字未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