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機關以京平檢刑訴(2022)97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徐**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本院適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公訴機關指控,****年**月18日14時許,被告人徐**在北京市平谷區園田隊早市南側一片空地處以給張某找工作為由,由張某支付人民幣400元給徐**,后徐**從網上花費人民幣150元為張某購買建(構)筑物五級職業資格證書(頒證日期為****年**月18日)1本。經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查證,張某在北京市2017年度建(構)筑物消防員考生名冊和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系統中均查無相關信息。****年**月2日,被告人徐**...(本文書還有574字未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