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黃**與被告秦**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年**月19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黃**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戶盼盼,被告秦**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黃**向本院提出如下訴訟請求:1.被告償還借款***.5萬元;2.訴訟費由被告負擔。事實與理由:原告與被告系朋友。****年**月9日至****年**月3日,被告因資金周轉需要,向原告借款***.5萬元,原告通過支付寶向被告轉賬***.5萬元,但被告僅償還了10萬元,尚欠***.5萬元未予償還。雙方多次協商無果,故提起本案訴訟。
秦**辯稱:不同意原告訴訟請求。我僅向原告借款10萬元,出具了《欠條》,10萬元已還清。原告向我轉賬的剩余***.5萬元不是借款,是雙方投資經營餐飲公司的投資款,受疫情影響,餐...(本文書還有1062字未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