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嘉禾公司、魏**、魏**答辯稱:一、關于九堡支行的第一項訴訟請求,逾期貸款的金額應該只有3930萬余元,即4000萬元本金中應扣除保證金4000萬元交存六個月所產生的利息。二、九堡支行主張律師代理費沒有依據。律師費并不是法律規定必須支出的費用,合同中也沒有對此進行約定。三、關于第三項訴訟請求,魏**、魏**認為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是對抵押物不足清償債務部分承擔連帶責任。四、九堡支行主張的訴訟費用的承擔也有主責任和連帶責任的問題。
被告世達公司答辯稱:一、九堡支行起訴條件未成就,其訴訟請求應予以駁回。1、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未到。2、九堡支行認為嘉禾公司財務狀況惡化、處于停產狀態,與事實不符,嘉禾公司至今未停產。沈**、魏**只是保證人,向九堡支行出具的保證函中沒有涉及如保證人被追訴,九堡支行可以提前收回借款的承諾?!蹲罡哳~抵押合同》是九堡支行與嘉禾公司及世達公司所簽訂,關于提前收回貸款的約定對沈**、魏**沒有約束力。況且世達公司提供的抵押物狀況沒有發生改變。二、九堡支行的訴訟請求不明確。1、九堡支行要求嘉禾公司提前還款,并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但對利息損失的計算在起訴狀中表述為“利息按日分之五計算”,日分之五到底是多少,九堡支行沒有明確。2、根據九堡支行起訴狀中表述“合計人民幣***.42萬元”這一總結性訴訟請求,明顯是放棄要求支付利息的訴訟主張。3、九堡支行按***.42萬元的主張提起訴請,也是按該請求金額支付訴訟費用的,顯然不包括利息,否則就是當庭增加訴訟請求,如果增加訴訟請求,法院應考慮重新指定舉證期限。綜上,合同的履行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本文書還有6237字未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