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公司辯稱:周**要求給其辦理房產證,根據合同約定,辦理房產證前提是周**需結清房款?,F周**僅交房款***.80元,占約定房款的70%,因此我公司有權暫不協助其辦理房產證。周**以我公司與勘探公司簽訂合同來約束我公司,是不具備法律依據的??眡xx小區所涉及的土地系劃撥性質,原土地使用權人為勘探公司,而不是周**,周**房屋性質為房改房,其所在勘xxx小區在拆遷改造后辦理的房產證土地性質仍舊屬于劃撥。
經審理查明:****年**月16日,誠信公司與勘探公司簽訂“勘探公xxx小區危舊房改造合同書”,合同約定,勘探公司以xxx棟家屬住宅樓所占土地面積作為開發用地,誠信公司承擔開發所需全部資金,誠信公司負責與居民進行拆遷談判,達成共識后簽訂拆遷協議后方...(本文書還有1652字未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