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扶溝**聯社訴劉**、蔣*、李**、楊**、宋**借款擔保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年**月28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扶溝**聯社委托訴訟代理人王偉紅、呂海雷到庭。經本院合法傳喚,被告劉**、蔣*、李**、楊**、宋**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扶溝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要求劉**返還扶溝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借款本金10萬元及利息(借期內利息從****年**月9日起至****年**月31日止,按月利率9.6‰計算;逾期利息從****年**月1日起至還清之日止,按月利率***.4‰計算)。2、要求蔣*、李**、楊**、宋**對上述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3、案件受理費1150元、保全費由劉**、蔣*、李**、楊**、宋**共同負擔。事實及理由:****年**月31日劉**在扶溝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處貸款10萬元,...(本文書還有1984字未顯示)